福建省水文局召开《福建省水文管理办法》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01.09.2014  18:10

8月29日上午,省水文局召开《福建省水文管理办法》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福建电视台新闻中心、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福建日报》、《福州日报》、《海峡都市报》、水利报驻省水利厅记者站、《东南快报》等多家媒体单位应邀参加了发布会。

会上,省水文局领导首先向各新闻媒体记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对他们长期以来对福建水文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就省水文局的基本概况、机构职能及出台《办法》的目的、过程和意义向媒体记者作了简要介绍。

福建省水文管理办法》共分八章三十五条,于今年6月25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对水文规划与建设、监测与预报、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料汇交与使用管理、监测设施与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与明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办法》的出台进一步理顺了水文管理体制,明确了水文机构职能,完善了水文投入机制,规范了水文行业管理,维护了水文正常工作秩序,它的颁布施行为水文更好地融入地方、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省水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