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象局召开“十三五”气象发展规划论证会
2016年11月2日,福建省气象局在福州组织召开《福建省“十三五”气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论证会,邀请了中国气象局、福建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数字办、省水利厅、省气象台和部分市气象局等专家对《规划》进行论证。会议由省局副局长葛小清主持,省局计财处、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现代办主要负责人和气象信息中心等相关人员参加论证会。
会议收看了福建省气象局“十二五”工作总结宣传片,听取了省局计财处关于《福建省“十三五”气象发展规划》情况汇报,汇报主要内容包括福建省“十二五”气象发展成就、“十三五”气象发展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思路和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项目、保障措施以及编制情况等方面。
与会专家在认真听取和审阅《规划》的基础上,展开热烈讨论和交流,并对《规划》进行充分论证,一致认为:一、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福建省气象灾害频发,给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大的影响。未来五年,福建省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对增强保障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具有重要的意义。二、《规划》深入分析了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已纳入《福建省“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符合《全国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并与中国气象局和地方的专项规划实现了衔接。通过《规划》的实施,将明显提升气象保障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事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三、《规划》围绕发展目标,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能较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达到了专项规划深度。《规划》中的六大提升工程,是福建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共同协作支持的方向,符合国家有关专业规划和福建实际,提出的重点建设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建设规模适当、基本满足未来五年需求。
专家组认为,《规划》围绕中国气象事业和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针对福建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需求,指导思想正确,发展目标合理,主要任务明确,思路清晰,科学严谨,具有可操作性。原则同意通过《规划》论证。
省局将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并与规划主管部门进一步衔接后下发实施。(宣教中心王婧 省局计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