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2016年“福建省森林县城”的公示

22.11.2016  20:40
      根据《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申报与考评办法》(闽林〔2012〕1号)的要求,经专家实地考评验收和省林业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拟命名上杭、永泰、大田等3个县为“福建省森林县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按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2016年“福建省森林县城”拟命名名单。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办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2—28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91—8783924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厅绿化工作办公室)
  邮 编:350003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