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21号建议的答复
30.05.2014 20:20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你们提出的《关于出台发展林下经济的优惠政策的建议》(第1721号)收悉。建议很好,现答复如下:
发展林下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地空间资源,通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多种手段,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双赢的一种生态经济发展模式。
省政府对发展林下经济十分重视。2012年9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8号)中就提出:“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发展林下经济,市、县(区)财政也应安排资金予以扶持”。2013年实际下达林下经济补助资金达到5000万元,共建立了27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包括邵武、建瓯、延平、永安、建宁、梅列、武平、长汀等22个示范县(市、区),每个示范县(市、区)补助资金200万元。包括香洋国有林场、洋口国有林场、杨梅岭国有林场等5个示范单位,每个示范单位补助资金100-150万元。重点扶持示范项目69个,其中有林下种植白术、金线莲、铁皮石斛、多花黄精、满山白、三叶青、草珊瑚、太子参、巴戟天等各种名贵中药材,培育竹荪、红菇、灵芝、茯苓等食用药用菌,林下养殖山羊、乌鸡、孔雀、中华蜂、桂凤土鸡、辰山木鸡等禽类,扶持多花黄精和金银花2个优良种苗培育项目,示范项目面积达到38万亩。由于林下经济政策宣传力度加大,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林下经济正成为我省林业发展的一个亮点。据统计,2013年我省林下经济面积达2419万亩,产值约706亿元。武平县纳入2013年国家级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县。
目前,我省正在组织专家抓紧编制《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福建省林下经济技术规程》。同时,我们将积极主动地向国家相关部门汇报我省林下经济进展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也将根据我省林下经济发展状况,适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各地充分发挥优势,使发展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具有特色,更加适应绿色增长的要求。
感谢你们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则生
联 系 人:陈志琴
联系电话:0591-88608219
福建省林业厅
2014年4月22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30.05.201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