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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责任清单的通知
27.08.2015 20:33
本文来源:
林业厅
闽林〔2015〕13号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试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厅各处室局站,厅直各单位: 根据《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省林业厅责任清单的通知
》(闽审改办〔2015〕206号),明确省林业厅责任事项共225项,其中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1项。现将省林业厅责任清单印发公布。 厅各处室局站要按照责任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对不按责任清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由有关部门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未列入责任清单的其他职责,仍按“三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福建省林业厅责任清单
2015年7月21日
福建省林业厅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福建省林业厅责任清单.xls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7.08.2015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