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开通

27.12.2019  11:11
图为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 杨威 摄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协同福建省口岸办于12月26日正式开通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信息共享平台”暨“福建省税务备案表查询核注系统”(以下简称“对外支付共享平台”),并通过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正式上线运行。

  自此,对外支付数据可以在纳税人、税务、外管及银行之间实时传递,从而实现了对外支付全流程电子化办理。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境内机构、个人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服务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跨境支付业务,需先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税务备案表》,再持纸质备案表到指定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表示,这种传统的纸质备案方式需要往返于税务部门和银行间,耗时费力。对外支付共享平台上线后,在税务部门实现在线开立电子备案表的基础上,银行在线核注电子备案表并为企业办理付汇,业务办理时间从之前2、3天缩短至15分钟以内,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脚底成本”。

  据介绍,实施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后,体现出提高了付汇效率、节约了付汇成本、降低了付汇风险、实施精准服务与监管四大优势,实现了“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不断优化外汇服务和税收营商环境是外汇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该系统已注册30家银行的227家分支机构用户,覆盖了2019年办理5万美元以上服务贸易付汇业务的所有银行。

  据有关部门测算,税务备案电子化上线后,福建省内将有逾千家企业受益,金额超过50亿美元,对推动全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促进福建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将加强对企业和银行的宣传指导,总结和提炼可推广经验。同时,继续加强与省口岸办的协作,推进“单一窗口”金融、税收服务板块建设,丰富平台功能,实现汇税信息共享、监管互认,为市场主体创造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与税收营商环境。(叶秋云 冯勇琪)

【责任编辑:洪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