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公布

20.06.2017  02:55

  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公布。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志愿设置

  文史理工类填报志愿时间

  文史理工类志愿设置、投档模式

  艺术类填报志愿时间

  艺术类志愿设置、投档模式

  体育类填报志愿时间

  体育类志愿设置、投档模式

   录取流程

  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须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及追加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其中,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仅一次征求志愿,艺术类提前批无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常规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前,须先进行模拟投档(即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院校生源分布统计,并与招生院校进行沟通协调),其中本科一批常规志愿进行2次模拟投档、本科二批常规志愿进行1次模拟投档,以确定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

  1.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由高校自主确定。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含院校平行和专业平行),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其中部属及省外本科高校按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

  3.实行一档多投的(主要指艺术类本科各批次),考生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前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考分数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不作统一要求),不受比例限制,按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或按专业志愿(艺术类本科A批、B批)全部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