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结合大排查大整治 迅速宣贯《福建省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办法》

16.06.2017  01:32
  

      为认真贯彻《福建省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办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散装汽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华安县安监局结合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辖区内已取得合法证照的所有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突出以下重点:依法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情况;散装汽油销售是否符合《福建省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油站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是否使用散装汽油专机、是否实行实名登记系统、专机是否选择在加油站点内监控设备覆盖最全面、图像效果最清晰的位置)。对发现监控视频达不到要求,立即开具现场处理措施要求企业立即停止销售散装汽油,待排除隐患,及时整改后,方可经营。

      检查组要求加油站:一要严格执行《福建省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购买散装汽油实行实名登记制,购买散装汽油应使用符合安全条件的铁桶盛装,并妥善保管;二是规定加油站经营散装汽油业务,应严格建立健全散装汽油安全管理、岗位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制度。未经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散装汽油销售。(华安县安监局郑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