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3月22日至4月26日,省委巡视七组对省教育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7年8月1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教育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抓整改、以从严和务实的举措抓落实。
(一)统一认识,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8月14日上午,巡视反馈会议刚结束,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黄红武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观念,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抓铁有痕的韧劲,持续深入抓好整改。会后,机关各党支部和直属各单位党组织对巡视组、巡视办领导讲话和反馈意见进行再学习,进一步统一认识。
(二)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黄红武同志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驻厅纪检组、人事处、机关党委等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5位干部实行集中办公。明确“一个全面责任,四个第一责任”,即厅党组对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党组书记黄红武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牵头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单位)负责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的承办人是该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传导压力、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三)细化任务,从严从实推动巡视整改。厅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分析,逐项细化任务,逐一建立台帐。一是印发《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七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列出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牵头厅领导、牵头处室(单位)、配合处室(单位)、整改责任、整改时限;二是细化任务措施。印发《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将整改任务细化到岗,落实到人,贯穿到底,要求到位;对反馈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形、责任主体等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巡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三是限定整改时间。将巡视反馈意见后的2个月时间确定为集中整改期,凡能够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抓紧整改;对需长期落实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逐项抓整改,做到真认领、真整改、真负责。
(四)强化督查,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先后召开整改工作点评会、重点难点问题协调会,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黄红武同志主动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过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亲自抓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巡视整改办坚持周例会制度,实行清单式督办,对已完成的及时销号,对进展缓慢的及时催办,确保不留死角、不拖后腿。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巡视反馈意见,把每个问题都当做“政治必答题”,下大力气,动真功夫,逐条逐项认真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针对“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9月下旬,制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紧密联系实际,从学习组织、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学习管理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推进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增强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针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不够有力”问题。(1)注重顶层设计,提高教育发展统筹性、前瞻性。加强与省编办沟通协调,针对《福建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7-2020年)》文稿中关于高校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职数核定机制等原先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改革事项,根据教育部、中编办等五部门近期印发的关于高校“放管服”意见,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于9月30日上报省政府审定。同时制定“十三五”中小学布局、教师队伍建设、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等13项配套子规划。(2)加大改革攻坚力度,统筹推进教育各领域改革发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决策部署,将教育补短板“六大任务”细化分解为39项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逐项督办。(3)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①全力补短板。深入调研,研究提出义务教育全面基本均衡之后优质均衡发展新目标、新举措。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推动义务教育公平可及”“统筹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补短板重要项目。②推进城乡一体化。牵头起草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六大统筹”的总体思路,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起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动态管理,编外聘用教师管理等新机制。7月、9月该《意见》已先后经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③制定督导新标准。围绕优质均衡新目标,8月修订出台“两项督导”“教育强县”评估标准,促进县级政府依法履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④创新师资配置机制。会同省委编办等部门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定期核编、动态管理等一系列新机制。(4)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①建立校企合作激励机制。改革职业院校绩效考核分配方式,调动校企双方合作积极性。②搭建校企合作平台。6月下达36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高职院校建设18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8月公布10个多元投资主体职教集团培育项目。③加快资源整合。9月组织各设区市启动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规划调整,推动三明、泉州、莆田、漳州等地建设职教园区,中职学校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④提升专业建设水平。7月确定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71个,9月启动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专业群实训基地建设,10月我省10个专业入选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5)持续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建设。①推进“一校一策”目标管理责任制。3-5月,针对各高校绩效情况逐校诊断、逐校反馈,实行差异化绩效经费奖励。②深化“放管服”改革。8月起会同省发改、财政等部门制定文件,在学科专业、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方面,进一步给高校松绑放权。③优化本科专业设置。建立本科专业正负面清单,引导高校根据社会需求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发挥第三方评价作用,开展2017年高校本科专业评估。④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推动中国科学院大学与我省达成合作共建中国科学院大学福建学院初步协议、天津大学与我省高校共建电气和动力工程学科;推动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同国内高水平医院共建合作。(6)解决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师资缺乏问题。①扩学位。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幼儿园100所。创新机制,利用社会资本再建100所。各地另行自筹资金新建公办园30多所。推动落实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并移交教育部门,建立教育与规划建设部门在规划、验收环节的会商机制,并联合开展专项督查。②抓普惠。会同省财政厅制订《关于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管理指导意见》,明确普惠性幼儿园的基本标准、认定程序和一系列扶持政策。9月底下达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教育服务专项奖补资金2.2亿元,支持各地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源。推动福州、厦门、泉州、三明、龙岩等地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办法。③提质量。启动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培育工作,组织开展保教改革研究实践,示范引领科学保教。研发学前教育质量监控平台,开展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课程改革项目研究。④补师资。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实际招生6300人,比增14.2%。会同省委编办研制创新幼儿园编制管理意见,鼓励通过临时聘用、人事代理、退休返聘等购买服务方式,多渠道补充教师。
三是针对“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不够重视”问题。(1)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7月中旬召开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国会议精神。8月以来,先后举办全省高校领导干部办学治校研讨班、全省高校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和2期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2期高校辅导员专题示范培训班等,有计划、分层次对高校领导班子和师生进行培训。(2)研究制定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措施。7月中旬,牵头起草制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提出33条具体措施。我省做法得到刘延东同志批示肯定。9月,制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贯彻落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细化87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3)开展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9月中下旬,由委厅领导带队,深入高校实地督查,形成专项督查报告,指导督促高校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7月,联合省委文明办出台《福建省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创建文明校园的重要内容。着手研究制订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有关文件。(5)弘扬教育正能量。首次开展“最美教师”寻访活动,产生10名最美教师和2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人选,在福建电视台现场直播寻访结果发布仪式,时任省委书记尤权、省长于伟国亲自给“最美教师”回信。组织“最美教师”分赴各地巡回演讲,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良好氛围,激发了广大教师从教热情。会同省人社厅评选表彰846名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6)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9月以来,遴选确立10个思政课名师工作室、首批10个“思政杰青”、48项中青年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计划。组织开展第二批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和2017年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建设。(7)创新思政和德育工作方式。8-9月,组织开展第二季全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87所高校近20万名学生参加省校两级竞赛选拔,实现公民办、本专科院校全覆盖。遴选10个高校网络文化示范工作室、10个易班十佳品牌项目、易班十佳特色应用。评选立项省中小学德育“十佳百优”示范项目、专项研究课题100个,24个项目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500多万元支持。与省旅发委等11个部门,研究制订《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意见》。(8)加强德育和思政课程建设。组织专家学者,围绕“四个正确认识”,充分挖掘《中国正在说》节目内涵,撰写近20个专题宣讲报告,丰富课堂教学素材。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全省全面使用《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中小学新教材,开足、开好道德与法制课程,发挥课程对学生的教育功能。(9)提高德育考核权重。在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指标中专列二级指标“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基本涵盖中小学德育工作主要内容。将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高校综合办学实力评价、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绩效拨款奖补的重要指标。
2.关于工委、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针对“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10月中旬,制定《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规则》《省教育厅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教育工委与教育厅党组的职责边界,健全教育工委(厅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发挥教育工委(厅党组)核心领导作用。
二是针对“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大”问题。10月中旬,修订出台《委(厅)机关党务政务督查督办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将委(厅)年度工作任务列为重点督查内容,确保按时序进度全面完成;重新修订《厅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实施细则》,加大了委(厅)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评力度,权重由往年的40%提高到50%。
三是针对“贴近群众需求不够紧”问题。开展招生入学专项督查。9月初,围绕规范招生入学等11个重点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督查情况于9月20日向全省通报。
3.关于对上次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针对“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热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1)均衡配置师资。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规定在同一所学校任职达两届的校长和任教达6年的教师为应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达到应交流对象的10%以上。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今年已安排2800名乡村教师和校长参加省级培训。落实乡村教师待遇,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2)完善招生管理。下发《加强新学期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事项的通知》,督促各地严厉查处义务教育违规收费、违规招生、违规转学行为。规范民办初中招生工作。(3)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将“全面改薄”项目资金向乡村学校倾斜,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差异,缓解群众被动进城择校压力。全面实施“小片区管理”“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改革,带动薄弱学校由弱变强。
二是针对“加强民办教育扶持和监管没有完全整改到位”问题。4月起,起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福建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并征求19个省直部门和各地各校意见。9月29日上报省政府审定。
三是针对“提高教育质量没有完全整改到位”问题。(1)基础教育方面:①深入开展调研。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深入全省各地,召开多场座谈会,专题研讨基础教育内涵建设、质量提升,查找问题、理清思路、发现典型。②汇聚改革共识。10月中旬,在宁化举办全省基础教育各领域300多人参加的内涵建设质量提升研讨班,交流经验,推动落实。黄红武同志围绕“把方向、补短板、深改革、提质量”的主题,深刻阐述了提升质量的四大责任主体、五大重要环节和八大核心要素,对基础教育内涵建设进行全面部署。③推进内涵发展。建立“优质课-优质课程-优质学校-教学成果”逐级培育机制,开展全省首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评选表彰105个项目,引领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遴选一批教改示范基地学校,全方位带动各学段课程教学改革。推行教学开放,建立行政主导、教研协同双轮驱动机制。④突出质量导向。安排省级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2亿元,是2016年的2.2倍,激励各地狠抓质量提升。强化学校评估的质量要求,8月下旬修订出台《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建立一级达标高中省级全面复查、动态管理制度,全面对接高考综合改革和新一轮高中新课改。⑤加强质量监测。健全完善基础教育监测体系,年内将实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县域全覆盖,2018年将做到学段全覆盖。运用监测结果,促进各地实施精准教学。⑥提升师资水平。实施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工程,着力打造一批有教育家情怀和素养的教育教学专家。建立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2017-2020年)》。出台《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意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标准》,加强县级进修院校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支撑能力。(2)职业教育方面:①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召开“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现场推进会,遴选确定第二批“二元制”改革试点项目86个,招收企业在职员工2546人。②启动实施全省分区域职业教育“正负面清单”制度,引导职业院校科学设置专业。③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立项建设48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5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资源库入选国家备选项目;举办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组织教师信息化能力提升培训班。④建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分类制定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校自2017年起发布本地区、本学校质量年度报告。(3)高等教育方面:①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8月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起草《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近期将印发实施。②启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3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并陆续出台配套文件。③深入推动应用型转型发展。6月部署本科高校应用型学科建设工作,10月开展示范性产业学院、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及专业群、校企合作优秀教材遴选。④加强学位点建设。10月完成福建省第六届学位委员会换届,以及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省级推荐、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⑤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立项建设一批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⑥加强教学质量管控。5月开展学位论文抽检和优秀论文评选。8月组织评选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四是针对“加强反腐倡廉监管没有完全整改到位”问题。(1)抓制度。8月,教育纪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出台“十五条”举措,督促省属高校和厅属高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建立校内巡察制度。(2)严督查。4月,下发《关于全省教育系统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9月中旬,对省属高校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并派出17个巡查组对全省至少三分之一的市、县(区)、高校、省属中职和中小学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巡查。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高校交叉检查、厅直属单位“1+X”专项督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3)强队伍。8月,举办12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全省教育系统纪检干部能力建设研讨班”。督促高校纪委开展落实“三转”自查整改,进一步突出主业主责,提升履职和监督能力。
五是针对“对直属院校班子建设不重视”等问题。(1)完善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检查指导、谈心谈话等工作机制,加强厅属高职院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指导监督。(2)全面考核。深入厅属高职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年度考核,会同省委组织部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蹲点调研。10月底,对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名班子成员进行组织调整。(3)教育提醒。召开直属高职党政主官集体谈心会议,厅党组书记、分管副厅长、纪检组长与9所高职党政主官集体谈心谈话。同时,对高职班子年度考核逐校分析、逐校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年底前,厅党组还将举办一期高职领导干部培训等。(4)调整充实。制定厅属高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方案,选拔14名厅属高职正处级干部,轮岗交流5人。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一是针对“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不够落实问题。8月,厅直属机关党委对机关、直属单位(学校)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对专题教育落实不到位的支部进行重点督查,责令整改。10月,出台《厅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举办直属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职能力。
二是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8月,机关党委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贯彻落实省直工委《关于省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若干意见》,9月制定厅直属机关“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修订直属机关党委“两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
三是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10月中旬,制定《福建省教育厅工作规则》,重新修订《厅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需要提交厅党组会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先由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酝酿,进一步完善了决策程序。
2.关于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不够落实问题
一是落实省直机关党支部“七步工作法”,推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研究2017年度直属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待年底组织实施。
3.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对厅管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9月底前建立人员和组织建设台账,并根据各社会组织实际情况组建11个党支部。
4.关于党费收缴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2017年1-3月未按标准缴纳党费的党支部进行督办,共补缴党费9930元。二是修订《福建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三是组织党务干部开展党费收缴业务专题培训。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主体责任不明晰”问题。修订《省教育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二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问题。督促高校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问责。
三是针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落实不到位”问题。(1)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多次研究部署审计工作,与省审计厅联合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审计案例宣讲视频会议,将内部审计职责转移到人事处,配备2名审计干部,通过公开招标遴选5家社会审计机构建立资源库,同时抽调高校审计骨干共同参与审计工作。(2)加大审计力度。将近年来应审未审的厅管干部纳入今明两年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今年已完成6个审计项目。(3)抓好建章立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力度不够”问题。(1)督促整治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出台《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等规定,对违规征订教辅材料、违规招生、入学走后门、违规补课、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等行业不正之风进行排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2)加强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组织开展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调研,督促高校纪委补齐执纪审查“短板”,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资产处置、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支出等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督促高校纪委对2013年7月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逐条再分析、再排查,对履行监督责任、执纪审查力度不大的高校,省教育纪工委配合省纪委加大督办力度。(3)加强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廉洁风险防范。驻厅纪检组督促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强化对厅机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的日常监督;督促厅属单位(学校)针对人、财、物管理风险及漏洞,制定相应防控措施。
二是针对“信访举报件办理处置不到位”问题。(1)对信访件办理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对函询没有明确回复材料的,要求限期补充作出书面说明,并进行严格审核;对情况说清楚、审核没问题的,予以办结。(2)对2013年以来的信访件进行一次“大起底”,逐件分析排查,对个别函询回复书面材料没有说明清楚的、审核处置不到位、归档材料登记缺漏的,逐一进行补充完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3)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登记受理、线索移送、转送督查、办结反馈和材料归档等工作流程,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丢失、不泄露。进一步严格办信、查案人员离岗调岗工作交接手续。指定专人负责信访举报、案件管理等档案材料规范化管理。
3.关于机关内控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针对“机制不够健全”问题。10月中旬,重新修订《厅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严格落实教育工委教育厅《机关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须知》等有关规定,根据经费支出渠道,严格审批程序。修订完善《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明确厅领导和财务处领导的经费支出审批权限。
二是针对“管理不够规范”问题。(1)摸清厅属单位投资办企业情况。9月中旬,对33个厅属单位投资企业的名称、出资比例、经营行为、盈亏负债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梳理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单位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管理和监督。(2)加强预算管理。组织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要求厅属事业单位(学校)从2018年起每年编制明细费用预算方案,并报厅备案。(3)加强厅机关财务管理。规范经费列支科目,对会议费、出国人员经费、办公电话费等审批程序和报销单据严格审批、严格把关。
三是针对“超前支付工程款”问题。责成福建省邮电学校加快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决算工作,该校5次对决算过程中有争议较大的项目内容和工程量进行核对,督促审核单位出具工程竣工决算评审正式报告,及时结清工程尾款。
四是针对“应收款帐未及时清理”问题。已制定应收款核销工作方案,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坏账核销经济鉴证,11月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向省财政厅申请核销。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针对“文件、会议有增无减”问题。(1)10月中旬,出台《福建省教育厅会议报批办理流程》,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审批制度,大力精简会议,提升会议实效。(2)10月中旬,制定《机关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规定委厅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安排40天时间深入基层调研,每年撰写调研报告1至2篇。(3)10月下旬,印发委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动精简文件,从严控制发文数量。
二是针对“各种达标评估仍然较多”问题。(1)9-10月,已对2013-2016年组织开展的105项(次)达标验收、评估等活动进行全面审核,决定取消30项、下放1项、保留41项,对保留的项目,减少每年开展次数,原则上1个事项每年开展检查评审的次数不超过两次。(2)针对巡视反映的“达标评估内容过于侧重硬件建设,忽视内涵建设问题”,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优化检查评估内容,突出内涵导向,注重软硬件兼顾,切实发挥好达标评估的作用。
三是针对“有些硬性规定的活动导致师生意见较大”问题。(1)针对有的地方强制要求教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课程必须占三分一问题,拟与人社厅联合下发文件进行规范。(2)制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指导意见(2017-2020年)》,改革网络远程培训模式,大力推动教师网上研修、线下集中培训与教学实践给合的混合学习模式,提高培训效益。(3)创新网络培训监测技术手段,从培训组织、视频制作、提升质量、技术监控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避免“挂网”现象。(4)9月底,印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组织学生参加网络答题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规范学生参加网络答题活动。
2.关于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针对“工会活动违规开支”问题。(1)责成福建工业学校于9月底前,退交违规开支工会活动经费27.78万元。(2)督促福建教育电视台于8月31日前,收回2014年10月发放的创建文明单位加班费8100元。
二是针对“存在绩效工资超发现象”问题。(1)足额清退。杂志社、邮电学校、工业学校超发的绩效工资于9月30日前全部退缴到位。(2)严肃纪律。结合“1+X”专项督查工作,重申严肃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纪律,并在组织各单位(学校)开展绩效工资自查的基础上,深入部分学校进行重点核查。(3)核增总量。鉴于现行中小学绩效工资水平确实偏低,积极与省工改办沟通协调,申请增加绩效工资总量。(4)完善制度。指导厅属单位(学校)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规范分配办法和分配程序,防止出现超发绩效工资问题。
3.关于评审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评委组成比较随意”问题。严格执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检查评估活动的通知》(闽教综[2014]5号)要求,对保留的41项检查评审项目,除“特级教师评审”和“杰出教师评审”两项省政府表彰项目外,其余39项拟简化评审程序、完善评审内容,并建立评审专家库,落实随机抽取机制。
二是针对“评审费用支出较大”问题。认真梳理厅检查评审项目,保留确需的检查评审项目。认真梳理2013-2016年评审费领取情况,补齐相关手续和单据。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评审费发放标准,规范领导审签程序,完善报销单据。
三是针对“厅机关干部违规领取评审费、专家费”问题。认真落实2016年4月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规范评审费发放。
4.关于“公款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督促厅属事业单位(学校)2014年9月之后毕业的处级干部、2015年10月之后毕业的科级以上干部,于11月底前全额退缴所报销的学费,全部退缴到位。今后,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厅属学校在职学历教育培训工作。
5.关于会议审批、接待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会议报批不规范”问题。10月中旬,出台《福建省教育厅会议报批办理流程》,明确规定超50人的全省性会议要严格按规定报批,无审批手续不得办理会议经费核销。
二是针对“部分接待存在陪同人数偏多、同城接待、礼品超标等”问题。10月下旬,修订《福建省教育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接待管理,严控接待标准,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及同城接待等现象的发生。
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对公车私用情况进行核实,针对厅机关存在的车辆派遣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对车管人员和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机关所有机要通信应急及老干部服务车辆已按规定全部入库停放。二是9月底修订完善《福建省教育厅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三是完成公务用车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试运行准备工作。
7.关于违规出租、使用公有住房问题
一是对厅机关所有公有住房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并开展公有住房专项清理整治。目前已腾退公寓房11 套,剩余1套因租住人特殊困难,在12月底前腾退,期间房租按福州市现行公租房租金标准的3倍收取。二是10月中旬,修订《福建省教育厅机关公有住房租赁管理试行办法》,在公有住房的入住条件、租金收取、腾退措施等方面,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补充规定。三是核实清查2014年7月以来住户房租缴交情况,共计补缴房租2.3万元。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中途变更党组议定的干部提任方案问题
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严格选任程序,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关于未经省组批准擅自提任、调任干部问题
一是针对“未经批准破格提拔干部”问题。制定机关干部基层挂职锻炼工作方案,拟将机关2014年破格提拔的5名处级干部以及缺少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处科级干部,分期分批选送到基层教育部门、直属单位和高校挂职锻炼。对于没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确需破格提拔的按规定事先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
二是针对“未经审批调任干部”问题。2015年以来,我厅调任的4位事业单位干部均按规定先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再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对个别历史遗留问题,正在结合厅管干部调整配备妥善解决。
3.关于个别干部提任不具备任职条件问题
对厅机关特殊岗位及在职干部进行摸底、造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选拔符合条件的干部,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4.关于部分直属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积极沟通协调,争取编办核定增加领导职数,对厅属学校领导班子作出调整,年底前消化超配职数。
(六)其它方面的问题
1.关于省教育杂志社经营管理风险较大的问题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解决教育杂志社存在的经营风险问题。对相关涉法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关于专项资金分配使用问题较多的问题
一是针对“长期没有制度规范”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今年以来,省级以上财政教育资金的二次分配方案,均报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下达。
二是针对“监管机制薄弱”问题。(1)完善专项资金年度检查评价制度。9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开展2016年度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价工作,目前各单位均已制定工作方案,将于11月完成检查和绩效评价。(2)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4月以来,相继出台我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教育扶贫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我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民办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正商省财政厅于近期出台我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每个专项资金都有资金管理办法。(3)2017年起,将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事前编制绩效目标,规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及时跟踪监督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支出进度,开展绩效评价和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针对“使用不够规范”问题。(1)责成福建教育电视台加强对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监督,对经费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规范会计处理、规范经费审查,切实防止和杜绝不规范现象的再次发生。(2)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并与10月印发《福建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安排的严谨性。(3)进一步修订《福建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2016年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和2017年专项资金绩效监控工作。组织市县全面梳理已实施规划项目,重点核查各县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资金分配不科学、项目安排不合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采购基建资料归档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认真整改落实。调整完善全面改薄规划,在县、市教育、发改、财政等3部门会审上报基础上,组织省级专家评估复核,形成《全面改薄规划调整专家评审意见》。
四是针对“分配下达时间偏晚”问题。(1)明确专项资金下达时限。2017年起,专项资金原则上于当年6月底前分配下达,最迟不得超过9月。(2)建立按月通报处室专项资金分配进度和分管财务厅领导每两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度,加快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进度。
五是针对“沉淀金额较大”问题。专项资金主要沉淀在我厅经费直管的高校,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环节多、流程较长,以及高校内部统筹使用和监督管理不够。已建立并落实定期监测、检查、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和定期约谈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沉淀规模较大的单位领导制度。8月上旬,对今年1-7月经费直管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支出。
3.关于下属社团组织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
一是针对“违规兼任社团职务”问题。(1)完善社团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厅管社团管理办法,建立社团综合管理部门、业务对应部门、工作依托单位等分工管理厅管社团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厅管社团干部学习培训,通过年检把关、年度审计等,加强对社团的管理和约束。(2)印发《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通知》,重申有关政策规定。在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自查自纠,凡属超数量、超届数、超年龄,以及与本职工作无关兼职的,限期1个月内辞去所兼职务。56名处级以上干部辞去了103个社会组织职务。(3)重新办理兼职审批手续。对符合兼职条件且拟继续兼职的干部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杜绝违规兼职。同时,建立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动态管理台账,落实兼职监督管理制度。
二是针对“普遍存在兼职取酬现象”问题。督促有关退休干部将违规取酬的25.33万元全额退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求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不得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也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
三是针对“巧立名目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督促省教育会计学会于11月15日前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8.59万元。
四是针对“以会议活动名义组织旅游”问题。(1)就“园丁之家”活动组织不规范问题,约谈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负责人,责成作出书面说明和深刻检讨。(2)督促基金会抓紧制定“园丁之家”活动相关制度规范,参照工会部门组织的劳模休假和教育部等11个部门“推行中小学研学旅行”做法,对优秀农村教师集中休假从严控制、严格把关,严禁到风景名胜旅游。
五是针对“将公募资金借给私营企业”问题。责成基金会主要负责人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收回对外借款,今后不得再与私营企业发生任何借贷关系。
六是针对“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已责成厅管社团一位同志退还培训费3万元,社团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查。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七组共向驻厅纪检组移送3批59件信访举报件,其中检控类56件、诉求类3件。在移送的56件检控类信访举报件中,需要了解核实反馈的3件、阅处件53件(含重复件7件)。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黄红武同志多次与驻厅纪检组组长沟通办理情况,组长巫文通同志亲自抓,对重要信访件亲自审阅、重要问题线索亲自研判、重点工作环节亲自协调,并指定一名副书记具体负责,多次召开组务会议研究,认真排查筛选,加强分类处置,确保巡视移交的信访件和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有效办结。目前,巡视移交的信访件已全部办结、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已全部处理。
1.对福建教育电视台原台长孙捷敏公车私用问题予以立案审查,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对闽侯实验中学校长黄躬芬私车公养问题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3.对福建省电教馆办公室主任陈榕辉,利用职便用公务车加油卡为其自己和朋友私家车加油的问题予以政纪立案审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对福建中教网络教育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柳彬违规超标准举办培训班的问题予以行政记过处分。
5.对福建省电教馆馆长苏海洋对办公室主任陈榕辉违纪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6.对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廖伟坚对公款挪用失职失责负有领导责任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在省委巡视办、巡视七组的指导下,我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还只是初步的,一些复杂问题和长期问题还需要下大力气解决。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纪委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紧盯住问题、加大力度,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和深化巡视成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一要进一步抓常抓长,做好后续整改任务。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不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各种问题回潮反弹;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推进,确保件件有着落;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分步实施,持之以恒深入整改。
二要进一步守土尽责,严格履行“两个责任”。进一步深化强化实化“两个责任”落实,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不留工作死角。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厅党组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做到抓业务与抓党建相结合,抓工作检查与抓纪律监督相结合,管人管事与管思想管作风相结合。
三要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按照着眼今后、推动工作的原则,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整合修订各类管理办法,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干部管理文件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条件,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091288;通信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