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1.04.2017  19:14

  

  福建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福州召开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于4月6日至7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的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推进福建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日,省文明委在福州召开福建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高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文明委副主任刘群英、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文明委副主任张燮飞出席会议。高翔作重要讲话,刘群英主持会议,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文明办主任刘志坚传达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高翔作重要讲话 

  高翔指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2005年中央文明委开展“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活动以来,福建省先后有5个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有11个市、县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也归功于全省各级各部门不断探索、真抓实干、常抓不懈,创造了一系列在全国叫得响,立得住的特色品牌和成功经验。成绩来之不易,要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高翔表示,全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刘奇葆在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高翔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一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要坚持用大局大势大事来统筹。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思考、谋划和推进、大力推动改革、着力提升城市品质。二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要坚持用核心价值来引领。更加注重入法入规、更加注重实践养成、更加注重氛围营造。三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要坚持用群众满意来检验。多听群众意见、多让群众参与、多为群众办事。四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要坚持用创新创造来推进。在精细管理上创新、在文化内涵上创新、在品牌打造上创新、在测评工作上创新。五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要坚持用体制机制来保障。建立健全暗访督查机制、建立健全结对帮建机制、建立健全内部通报机制、建立健全公开曝光机制、建立健全约谈推出机制。 

  高翔指出,今年中央文明委将开展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福建省有3个地级提名城市、8个县级提名城市参评。高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各级文明委成员单位要切实把创建任务落实到位;省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联络、协调、督促、服务作用,力争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再创佳绩。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文明委副主任刘群英主持会议 

  省文明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主会场会议。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明委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以及文明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文明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文明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文明风记者 张立庆 林先昌)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文明办主任刘志坚传达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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