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10.05.2017 11:11
本文来源: 新华
9日,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即日起至年底,福建省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整治重点:一是重点区域,城市道路中的交通堵点、秩序乱点、严管街区等重点路段;二是重点车辆、驾驶人,“三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工程运输车)及驾驶人;三是重点违法行为,“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省交警总队要求,整治期间,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各类城市交通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严惩,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降级的一律降级、该注销的一律注销,全面提高执法震慑和社会效果。同时,采取定期公布交通违法“黑名单”,曝光典型案例等手段。(记者 何祖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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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01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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