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提出支持武夷新区建设发展八条意见

04.09.2014  20:4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武夷新区发展规划》和《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支持武夷新区加快建设发展,根据工商职能和武夷新区建设需要,经2014年9月3日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提出以下支持意见:

  一、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凡武夷新区规划范围内(行政区划含武夷山市全境、建阳市、邵武市、光泽县部分)的各类市场主体,企业名称冠以所在市、县行政区划的,在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允许自主选择字号和行业特征;且各类市场主体名称可以将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二、实行外商投资企业“直接登记制”。对于鼓励类、允许类的外商投资企业,免于提交审批部门批准文件,可直接到工商部门办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

  三、支持武夷新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和指导武夷新区工商部门通过开展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股权质押、股权出资、债权转股权登记等方式帮助各类经济主体融资。支持武夷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产品、半成品、设备、原材料办理动产浮动抵押。

  四、支持武夷新区优先发展旅游业、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产业。引导企业投资养生休闲、文化体验等特色旅游产品,延伸旅游产业链;支持茶文化、朱子文化和闽越文化发展,支持建设全国性茶文化产业基地,加强“大红袍”品牌保护;引导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方式营销闽北名、特、优产品,培育电子商务企业聚集园区。

  五、将武夷新区列为福建省工商局实施商标战略重点支持地区,支持开展实施商标战略试点、示范工作,支持武夷新区建设商标战略实施示范馆。支持武夷新区企业申报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支持武夷新区打造“武夷”品牌。加大对辖区高知名度商标的培育和扶持,充分运用省际打假维权协作机制,加大对辖区企业商标权保护力度。

  六、支持武夷新区实施广告战略。将武夷新区列为福建省工商局实施广告战略重点联系地区,支持武夷新区培育发展广告产业园,促进武夷新区广告产业向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七、支持武夷新区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指导武夷新区工商机关建立企业维权信息通报制度,对武夷新区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南平市辖区外受到侵害的,经南平市工商局上报,协调支持跨地区、跨省维权。

  八、对武夷新区的工商机关,在工商专项补助经费上,给予适当的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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