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福建省审结两起涉案在逃十余年的案件
犯罪后心存侥幸逃跑,东躲西藏过了十余年,是否就意味着无需再接受法律的制裁?答案是:不!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3日披露,该院审结了两起涉案在逃十余年的案件,被告人杨某、田某终难逃法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五年。
口角酿发命案 外逃14年被抓
被告人杨某是重庆人,2004年到永定务工期间曾因买卖煤矿欠款的事与况某有所嫌隙。
2004年2月19日晚,杨某与况某在参加同乡组织的聚会后,双方约在了李某的工棚内协商处理煤矿欠款事宜。因双方协商不成后发生口角,继而双方发生打架,被在场的李某等人劝开。被劝开后不久,双方又再次发生口角,杨某顺手捡起工棚内的小铁锤砸况某的腰部,况某遂还手打杨某头顶一拳后便往工棚外跑,杨某手持小铁锤追上况某,双方扭打在地,在扭打过程中杨某用小铁锤击打况某的头部,况某头部流血受伤,后经治疗无效死亡。
杨某见势不妙连夜便匆匆外逃,未想一逃便是14年。“整天担惊受怕,都不敢回家。曾想过去自首,但考虑到家里就没去了”杨某说。
最终,2018年11月26日外逃到浙江的杨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骑车撞人致死 逃逸11年被抓
与杨某相近时间被抓获、具有外逃十余年“经历”的还有田某。事情还得从2007年说起。
田某是四川人,2007年曾在永定煤矿务工。2007年8月8日上午,刚学会骑摩托车的田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从永定抚市镇往龙潭镇方向行驶,行至龙潭镇接近集镇路段时,因反应不及时,碰撞到对向行人卢某,造成卢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田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卢某无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田某弃车逃逸,在担心受怕躲了一夜后赶紧外逃他省。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其已外逃11年,本以为没事的他却未料其早已被网上追逃。2018年12月13日,田某在四川省被公安民警抓获。
“要不是当年田某肇事后逃逸,其父亲可能还有救,这十余年来田某也没有找过他们,更没有赔偿分文,令人十分气愤。”得知田某被抓获归案,被害人卢某的家属坦言,并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请田某赔偿各项损失39.2万元。
莫存侥幸心理 法网难逃获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外逃十余年被抓获归案的二被告人终难逃法律的制裁。到案后的二被告人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其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
被告人田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其肇事后逃逸长达十一年之久,对其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判决其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共计34.2万元。(陈立烽 张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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