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验闽剧院采购户外LED屏项目公告

28.05.2015  19:08

1、项目名称:福建省实验闽剧院采购户外LED屏

2、项目内容:P6户外防水LED屏

3、项目技术参数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07日至2015年4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领取地点:福建省实验闽剧院(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08号)

4、应标截止时间:应标文件应于2015年4月14日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实验闽剧院,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应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时正准时开标(投标人需至少派一名代表参加开标会)

6、开标地点:福建省实验闽剧院(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08号)

7、评标标准和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竞争性谈判

8、投标资格标准: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招标单位:福建省实验闽剧院

联系电话:18105033222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08号

联 系 人:林升

 

福建省实验闽剧院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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