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17.10.2014 11:11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月16日上午和10月10日下午,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分别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送审稿)》。尤权书记、苏树林省长在会上分别作了强调讲话。
尤权书记强调: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是中央的要求。习总书记强调,要抓紧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我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党委职责比较简练清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和发展纲要,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地方各级党委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等,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具体。安全生产工作总的原则就是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主要负责,党委在大的问题上要把关、一把手要亲自抓。
苏树林省长强调:尤权书记非常重视我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出台情况,几次过问,会前还亲自审阅并作修改,如在责任追究上强调要直至追究至党政一把手的责任。我省在这问题上,主要是贯彻尤权书记批示精神,把握时机,注意学习借鉴已出台省份好的经验做法,准备得很充分、细致,广泛征求省有关单位、地市的意见,并不断论证修改完善,总体比较全面、具体,出台时间也比较成熟。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7.10.201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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