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举行黄志丽先进事迹首场报告会
17.01.2015 11:59
本文来源: 法院
黄志丽是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2年来,始终严格依法秉公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庄严,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她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一系列荣誉,被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列为全国重点宣传的先进典型,被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委近日分别作出向黄志丽同志学习的决定。
尤权指出,近年来,福建省政法系统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黄志丽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我们从她的身上,可以看到坚定的法律信仰、执着的为民情怀、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清廉的崇高品质。她的事迹和精神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秀品格和优良作风,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的职业素养和价值追求,传递出满满的正能量,展现了新时期基层政法干警的动人风采。
尤权要求,当前,福建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全省上下要紧紧抓住中央大力支持福建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机遇,奋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越是在这样的关键时期和重要阶段,越需要发挥先进典型在弘扬时代精神、树立社会正气、引领价值导向、凝聚干群力量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学习好、弘扬好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意义重大,全省政法干警要以黄志丽同志为榜样,尽职履责,一心为民,爱岗敬业,公正司法。广大干部群众要学习黄志丽同志,干事创业,激情奉献,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主动投身福建发展的生动实践。
苏增添出席报告会并讲话。苏增添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黄志丽同志为榜样,学习她对党忠诚、勤勉奉公的坚定信念,心中有党、忠诚党的事业;学习她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心中有民、为民造福;学习她忠于法律、追求公正的法治信仰,心中有法、厉行法治;学习她尽职履责、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心中有责、忠于职守。
李书磊主持报告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琪玉、福建省政协副主席张帆、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出席报告会。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文平、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东园社区主任陈小红、芗城区法院书记员刘颖、芗城区前锋社区居民游玉华、闽南日报社记者黄妍婷及黄志丽同志在报告会上作报告。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
本文来源: 法院
17.01.2015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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