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妇联团体会员工作会议召开

18.08.2017  20:01

      8月18日上午,2017年福建省妇联团体会员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等15家省妇联团体会员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洪芹委托,省妇联王秋梅副主席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妇联组织部部长郭素娟主持会议。

      王秋梅副主席向与会团体会员转达了吴洪芹主席的关心与问候,传达了福建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省妇联十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她强调,妇联团体会员是妇联联系和服务各界妇女的重要渠道,是妇女工作的宝贵资源和重要力量,省妇联高度重视团体会员工作,把加强与团体会员的联动合作作为深入实施强基固本工程的重要内容写进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把加强团体会员工作作为省妇联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妇联团体会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吸收发展团体会员,不断壮大团体会员队伍。

    会上,15家团体会员交流了工作经验,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团体会员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王秋梅副主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各级妇联团体会员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她指出,近年来各团体会员认真落实省妇联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妇女群众的政治引领,紧密结合各自联系的妇女发展和工作实际,着力在促进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升妇女素质、开展社会公益、对外交流交往、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从不同领域、不同方面丰富了妇女工作内容,促进了妇女事业发展。

    王秋梅副主席对持续推进省妇联团体会员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加强学习,提升认识新高度。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建设新福建、再上新台阶”中心任务,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社会。 二要紧跟形势,把握发展新机遇。 构建专业化、肯奉献、爱岗敬业的团体会员工作者队伍,加强协会间的交流合作,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建设新福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要深化改革,不断创造新业绩。 紧跟时代,进行供给侧改革,改革组织形式,使组织结构更优、覆盖更广;创新工作方式,树立互联网思维,开创网上网下互动融合的工作新格局;改进工作作风,落实省妇联“一呼百万”微信工作法,团结引领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找准工作重点,聚焦妇女儿童民生事业,落实省妇联提出的“三大工程”“五大行动”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