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推进地名管理法制化

19.06.2014  10:01

  5月28日,福建省政府出台《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共6章43条,在总结提炼了福建省地名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吸取兄弟省市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地名管理工作进行了大力探索和创新。一是明确了地名管理职责。理顺了地名工作中多头管理的矛盾,实现地名工作的统一管理。二是将地名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了长期以来地名管理工作没有经费保障的困扰。三是完善地名命名、更名原则,程序、权限、要求及相关规定。对地名命名、更名、销名以及对历史悠久,文化内涵深,具有纪念意义或者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名予以保护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整合、归类、系统地规定了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则、规定、程序和权限,以及地名通名使用和建筑物、住宅区名称实行备案管理等方面内容;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明确了申请地名命名、更名应当提交的材料,特别是规定了对产权人发放相应的门牌证,方便群众使用,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四是完善标准地名发布和使用。设立专章对标准地名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标准地名的定义、标准地名的范围、汉语标准地名要求、外国地名汉语译写规定,并对标准地名的汇集出版发布、推广使用等作了规定。五是明确地名规划规定。按照命名、更名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城市地名进行论证,编制地名规划对规划区域内地名命名、更名、使用、保护等事项进行整体部署设计,有利于防止新生地名的随意性、不规范性,使地名命名、更名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更有利于地名文化建设;也方便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六是完善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内容。对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予以了专章规定,明确了地名标志的概念、设置地点、设置管理主体及职责、标准和样式,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经费来源渠道,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等内容。七是专设法律责任规定。根据地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专设法律责任一章,明确规定了对违反地名命名、更名,违反标准地名使用,违反地名标志设置管理规定等方面的相应责任,并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在地名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为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地名法规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强力支撑。(厅区划地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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