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税局用好税收杠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19.02.2016  21:26

  福建省国税局牢牢把握福建“五区叠加”重大发展优势,充分发挥税收职能,突出简政放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推进“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尽心尽力。

   强化组织收入,做大做强税收蛋糕。 准确研判经济下行、主要工业产品价格下滑、各项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对税收造成的影响,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加强收入的绩效管理,把握重点税源监控,加大税收风险管理力度,及时清理欠税,认真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为福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2015年全省国税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完成1919.5亿元,比上年增收124.5亿元,增长6.9%,规模在全国31个省市中居第9位,比2013年提高了1个位次。

   坚持先行先试,服务自贸区和“一带一路”建设。 在复制推广创新自贸区管理经验方面,借鉴、吸收上海自贸区创新举措基础上,积极创新税收管理方式服务福建自贸区发展,先后推出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网络办税一网通、出口退税无纸化、联合办税一门通、台商办税便捷化等服务创新举措;同时加强涉税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自行开发和推行“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利用数据采集分析、风险提醒评估等风险防控功能,有力防范简化审批管理可能带来的税收风险。在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方面,与商务厅、外汇管理局、地税局等部门建立数据资料传递平台,互通信息;加强前沿性税收政策研究,从国内税收政策、税收协定、支持“走出去”企业等方面提出服务“一带一路”的政策建议;走访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详解相关税收协定及解释性文件、相互磋商程序及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等内容,引导企业应对境外投资潜在风险。

   优化出口退税,助推外向型经济发展。 将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市、区)级税务机关,对出口企业全面推行差别化的分类管理,对一类企业实行“先退后审”办法,加快退税进度,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与人民银行福州市中心支行配合,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功能模块在我省的推广工作。将自贸区无纸化管理试点扩大到全省实行,使企业足不出户便可在网上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加大“一对一”帮扶力度,推出退税服务八大举措,主动向税务总局请示建议恢复木质活性炭出口退税政策,调高LED灯、汽车专用玻璃等商品出口退税率,帮助企业解决涉税困难,有力助推福建省外贸出口发展。2015年全省办理出口退(免)税840.35亿元,同比增退113.31亿元,增长15.6%。

   落实优惠政策,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出台《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九大类22条税收政策措施,用好用活用足中央赋予福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年来共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272.27亿元,其中为促进科技发展、自主创新、投资创业等鼓励高新技术减免税33.71亿元,落实免征增值税、未达起征点等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14.88亿元,支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节能环保减免税17.82亿元,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全省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2.24万户,同比增加4.06万户,增长49.7%;从减税情况看,试点纳税人共减税33.72亿元,减税面为98.1%。

   简政放权,激发市场经济活力。 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国地税合作,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举措,为福建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良好税收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33条便民办税措施,全面推行《纳税服务规范》,开展纳税服务“三大比拼”活动,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开发推广“闽税通”移动办税APP软件,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共为467万户次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10亿元;全省保留税务行政审批事项29项,其中省级保留税务行政审批事项10项;简化办税流程,修订完善各类操作细则,优化24个依申请业务事项工作时限,与税务总局要求的工作时限相比,为纳税人节约66.7%的时间;国地税部门共同开展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定活动,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分为四级,并对不同纳税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行差异化服务和管理,与建行、交行、邮储等6家银行合作开展“银税互动”项目44个,发放贷款30.07亿元,惠及企业3574户次。


文章来源:福建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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