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医药企业 参加第78届全国药品交易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医药生产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4〕98号)精神,我厅委托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组织我省医药生产企业参加第78届全国药品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基本情况
(一)名称:第78届全国药品交易会
全国药品交易会是中国医药领域最具权威、规模最大、品牌最优、历史最悠久的行业盛会,是全面、直接接触了解中国药品市场的最佳窗口,是国内医药制剂、健康产品及相关技术的服务贸易、信息交流和合作对接平台,深受相关行业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同。
(二)时间:2017年11月28日-30日
(三)地点: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
(四)承办单位: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负责组织我省医药企业参展并设立“福建医药馆”。
(五)展区设置及展品范围
为了树立我省医药产业良好的整体形象,提高展览效果,采用设立“福建医药馆”的方式,特装布展。布展费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布展单位由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通过网上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福建医药馆”面积285平方米,展示化学药、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OTC、生物制剂、诊断试剂、药用辅料、原料药、天然提取物 、保健品、中间体。
二、组织工作
请各参展的医药企业于11月10日之前向省医药行业协会报名,省商务厅与省医药行业协会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企业和产品把关、筛选后,确定最终参展企业名单。
三、参展费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4]98号)精神,为支持我省医药产业发展,参展企业的展位费、公共布展费和省医药行业协会承办费由我厅商务发展资金支持,参展企业的交通、食宿、物流等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省医药行业协会:饶凤秀
联系电话:0591-87614799
传 真:0591-87614977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省商务厅:李 青
联系电话:0591-87270183
福建省商务厅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