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启动通信企业诚信评价活动

09.06.2015  17:43
    近日,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省诚信促进会和省通信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开展2012-2014年度福建省通信企业诚信评价活动,推动通信行业诚信建设,共建诚信社会。

  从2006年起,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诚信促进会等部门联合开展了诚信评价活动。该活动至今已开展了四届,旨在进一步促进通信建设、增值电信企业提升诚信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号召其他企业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之道。凡依法在福建省从事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系统集成、用户管线业务的通信建设企业、从事增值电信运营的企业均可申报参评。要求参评对象应符合五项基本条件。一是省内通信建设企业单位应当持有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系统集成、用户管线的资质证书,外省入闽企业需在福建省设立独立机构;在福建省从事通信参建业务连续3年及以上。二是增值服务企业应持有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在福建省有组织机构并能出具财务报表;在福建省从事增值业务连续3年及以上。三是通信建设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增值电信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上。四是2012-2014年年检均合格。五是无不诚信记录。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本次评价活动采取单位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参评企业均应提供电子版及打印版双份的同内容资料。主办单位还成立了评价委员会、专家组、评价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表示,对授予“福建省通信业诚信企业”称号的单位,将在考核有效期内给予优惠措施在办理单位资质升级、延续以及人员培训、单位形象宣传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在相关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在办理出省手续、设立分支机构证明、资信证明等方面可免于审查或仅重点做程序性审查。对部分守信突出的单位实行直接挂钩、重点跟踪服务的制度。要求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选择入围单位和通信建设工程或增值业务项目招投标时,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