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09.12.2015  12:47

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建省政府安委会也印发了新修订的《福建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中,重点明确29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职责和组织指挥体系,细化了19种重大事故响应的部门职责和责任。明确发生事故企业(单位)是事故第一应急响应者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应越级上报省政府。

作者:沈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