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今日开幕 会议议程公布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预备会
25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在福建会堂举行。经过认真准备,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绪,会议将于26日上午在福州开幕。
预备会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持。会议按照地方组织法和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由66名代表组成,徐谦为大会秘书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18年省级预算;
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选举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决定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和财经委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陈桦、叶双瑜、苏增添、张广敏、邓力平、刘群英、潘征、彭锦清,秘书长刘道崎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预备会前,代表观看了换届纪律教育片。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会议
25日晚,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和决定了大会有关事宜。
会议推选于伟国、徐谦、陈桦、叶双瑜、苏增添、张广敏、邓力平、刘群英、潘征、彭锦清、黄琪玉、刘道崎、吴洪芹、檀云坤为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负责处理大会日常工作。
会议通过了大会日程和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决定了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决定了大会表决议案办法;决定1月28日17时30分为代表提议案的截止时间。
会议通过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8年1月25 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
于伟国 徐 谦 陈 桦(女) 叶双瑜
苏增添 张广敏 邓力平 刘群英(女)
潘 征 彭锦清 黄琪玉 刘道崎
吴洪芹(女) 檀云坤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18年1月25 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共66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丁文清(回族) 于伟国 马新岚(女) 王 宁
王洪祥 王 健 邓力平 卢厚实
叶双瑜 田湘利 刘学新 刘 健(民进)
刘道崎 刘群英(女) 苏保成 苏增添
杜源生 李珊珊(女) 李笃妙 李德金
杨贤金 杨益民 肖友梅 吴洪芹(女)
吴偕林 何泽中 余文森 张广敏
张玉生 张兆民 张志南 张宗云
陈 飞 陈礼辉 陈 伦 陈青文(女)
陈明义 陈 桦(女) 陈展弘 林兴禄
林宝金 林承通 林 辉 周联清
郑新聪 胡昌升 钟爱雪(女,畲族) 袁启彤
袁 毅 徐平东 徐 谦 唐登杰
黄小晶 黄世忠 黄琪玉 梁建勇
隋 军(女) 彭锦清 韩兴华 游美萍(女)
雷成财(畲族) 蔡 锋 裴金佳 潘 征
霍 敏 檀云坤
秘书长:
徐 谦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共18人)
(2018年1月 25 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邓力平
副主任委员:
陈青文(女)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丁文清(回族) 卢厚实 朱 华(女) 朱淑芳(女)
吴洪芹(女) 张炯佳 陈则生 陈 雄
林少雄 林 辉 黄世忠 黄 莼
梁晋阳 曾丽卿(女) 游美萍(女) 雷成财(畲族)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2018年1月25 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代省长唐登杰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福建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福建省2018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徐谦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关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选举福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福建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记者 郑昭)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陈可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