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力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30.11.2014  14:15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发展和保护生态。

    意见强调,各地要严守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国土集约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节约集约型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到2020年,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1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10万亩,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地面积比2013年下降30%。

    意见要求,各地在优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方面,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大力保护生态用地,实行城市生态用地差别化管理;在严守耕地红线方面,严格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创新耕地占补平衡机制,鼓励农户联合自行组织开展土地整治,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在提升开发区土地利用水平方面,优化开发区用地布局,强化开发区用地内涵挖潜,加强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在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方面,逐步扩大有偿使用范围,试行先租后让,加强地价管理,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在大力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面,加强地上地下空间整体开发,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在加大土地盘活利用力度方面,有效处置批而未用土地,推进城乡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在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方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记者 张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