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四项新政策 助力企业实现减负工作良好开局

08.05.2018  20:19

 

        记者从省经信委了解到,一季度,我省出台保障“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有效运营等四项新政策,合计减轻企业负担19.45亿元,实现减负工作良好开局。

  《 福建 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保障“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采取正向激励促进降低用能成本,采取按企业一季度用电增量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05元、0.1元奖励;对春节期间多接订单加大生产企业终端气价在原价格基础上给予降低1.2元/立方米的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增产增效,累计实现降本增效3.55亿元。

  《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意见措施的函》采取优化道路运输配送管理、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完善物流相关税收政策、落实物流减免优惠政策、清理规范物流领域收费、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物流业标准化等七项措施促进物流业降成本,更新淘汰不合规运输车、开展物流大数据应用、支持电子化单证、提高通关效率等措施累计减轻企业物流成本近5亿元。

  《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通过将失信信息纳入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6项政策措施促进企业节约用能成本0.9亿元。

  《关于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有效运营的通知》通过完善优化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激励机制、科学制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机制、切实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制定并实施本地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2018年度目标任务,推动运营促进降低融资成本。至1月末,全省87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8004户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今年1月,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共减轻企业融资负担3.59亿元。一季度累计为企业减轻融资性成本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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