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购买宣传装备的公示

03.06.2016  22:20

根据《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4月21日,省公安厅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购买宣传装备相关事项,拟购买数码相机3台及相关配套设备,价格约为147740元,经费拟从从宣传专项经费中列支。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欢迎以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省公安厅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87094197。

 

福建省公安厅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