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08.04.2015  15:11
  概    要 

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直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精神,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新定位。2015年省委、省政府继续把全民健身运动会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又恰逢我省举办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战略,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现将《2014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

 

今年,全民健身运动会仍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充分体现,是加快政府转变职能,履行公共体育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培育体育产业发展,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特制定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全民健身运动会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把全民健身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加大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的财政投入。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会各项活动的开展。

(二)发挥社会力量。各级政府要尽快出台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的相关政策,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办赛事。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各类全民健身赛事举办提供服务。各级体育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会,主动承接各项赛事,并通过承办赛事扩大协会的影响力,增加协会会员,扩大体育项目人口。

(三)展示地方特色。根据体育健身项目地域性特点,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提高比赛趣味性,降低群众参赛门槛。把全民健身活动与当地特色旅游和当地民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开辟专题专栏,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会的新闻报道。讲好百姓身边的健身故事,宣扬“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体育健身理念,动员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全民健身的行列中来,营造“全民健身与青运会同行”的浓烈氛围。

二、推荐项目

篮球、足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门球、地掷球、柔力球、可乐球操、台球、象棋、围棋、桥牌、扑克牌80分、健身气功、航空模型、航海模型、跳绳、投篮、飞镖、踢毽子、太极拳、广场舞、轮滑、定向、游泳、登山、钓鱼、健步行、武术、酷跑、自行车、体育舞蹈、跆拳道、健美操、健身秧歌、健身球操、啦啦操、拔河共40项。

三、比赛方式

今年的运动会以“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与青运会同行

为主题,从1月至12月在全省各地举办。

运动会统一冠名2015年XX杯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XX”市(县、区或单位)XX(项目)比赛(活动)。

以设区市、县(市、区)两级组织比赛为主,向村镇、机关、工厂、军营、学校延伸。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各级各类机构、单位均可组团参加活动。凡在省内生活、就业、学习的人均可根据特长和爱好及各项目规定的健康要求等条件就近报名参加。各级机关、系统、人群体协、行业体协组织相应人群的比赛活动。

各设区市及各单位遵行“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比赛活动。既要打造品牌赛事又要兼顾群众参与的广泛性。比赛可以是本辖区内的选拔赛、联赛、擂台赛,也可以是与外县(市、区)之间的邀请赛、对抗赛等形式,并结合科学健身知识宣传、项目推广、体育社团推介等内容进行。

各设区市组织本级赛事不少于15项(气排球、登山和广场舞为必选项目),承办省级赛事不少于1项。各县区组织本级赛事不少于10项、组队参加省级比赛不少于5项。

各设区市和各单位按照热烈、节俭、安全的原则,不拘一格组织全民健身运动会的开闭幕式。

四、赛事承办

为扩大参赛人群,调动各方办赛积极性,丰富办赛形式,培育品牌活动,部分省级赛事由市县(区)及有关单位承办,同时,根据《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按照“注重实效、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竞争性磋商、委托、战略合作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来确定赛事承办单位(具体方案另行下达)。

五、经费筹措

(一)省财政已从体彩公益金中安排全民健身运动会经费补助资金。

(二)各市县区的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省里补助每个设区市20万元,补助每个县(市、区)10万元,41个原中央苏区县增加补助2万元(资金另文下达)。补助资金用于资助本级代表队参加省级比赛。对承担省级比赛部分项目的市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三)承接省级比赛的省级协会的补助经费省里采取政府购??金另文下达)。

(四)全民健身运动会可接受赞助,按统一格式冠名。

六、宣传计划

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开辟全民健身运动会专题专栏,集中宣传全民健身运动会的各项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营造“运动健体魄,共筑中国梦”、“人人运动,人人健康”、“ 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良好氛围 ,并积极向省级和中央媒体报送新闻。

七、工作要求

(一)任务分工

省里负责全民健身运动会的方案制定、统筹协调、督导、信息统计和发布、评优表彰等工作,负责补助经费的筹措和发放,负责组织省直机关、系统、行业体协、人群体协和单项体协开展省级比赛活动。

各设区市负责全民健身运动会的策划、组织、督导。可依托市级体育协会组织比赛,带动所辖县(市、区)全民健身活动开展。负责申办省级比赛、协调所辖区县组队参加省级比赛及协调省级比赛落地事项。高校、省直机关、省直系统的活动项目自定。

各县(市、区)负责全民健身运动会的策划、组织、督导。可依托县级体育协会和乡镇组织比赛,并动员乡镇广泛开展活动,同时还可根据本地实际自选富有地方特色的活动,负责申办省级比赛、组队参加省级比赛及协调省级比赛落地事项。

(二)信息报送

各市、县(区)体育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各设区市体育局协调所辖县(市、区)所办活动时间,统筹安排、避免活动扎堆。活动安排要兼顾6月10日毛主席“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题词纪念日、8月8日全民健身日和青运会等时间节点。各设区市的实施方案、活动计划汇总表(附件1)和各市县的申办申请于2015年4月10日前上报。

(三)各市、县(区)、省直单位、省级协会运动会进展情况按规定格式(附表2)于每月25日前上报。

(四)各省直单位、市、县(区)要及时将各项活动开展情况报省体育局宣传中心。

(五)检查评比

省组委会将运动会组织情况以附件3格式在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及主要媒体上公示并列入绩效考评。根据各地各单位的开展情况组织统计评比,对活动组织好的单位给予通报,并做为下一年承办依据。

联系人:省组委会办公室

              范永胜  (0591)88017868

              李  筱  1835918999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5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活动计划汇总表

2. 2015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进度情况汇总表

3. 2015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