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体

29.12.2015  09:21

  近年来,福建省立足体育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一、体育行政执法的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 

  随着体育法制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体育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体育类的法规法规逐渐增多,执法工作量也日益增大。目前,福建省体育执法工作涉及的主要体育类法律法规包括《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种类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很好地完成各项执法工作,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管理职责权限不明确。目前,大部分体育行政执法工作已落到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而县级体育行政执法工作挂靠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无专门行政编制,职能和权限不明晰,基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管理权限当前仅仅以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艺、美术品销售等经营活动综合执法为主,管理权限涉及体育领域的较少。

  二是没有专门体育执法队伍。由于基层体育部门与多部门合并的现状,县、区级体育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大部分县级体育部门负责体育工作的只有一个科室(不到3人,甚至只有1人),除了负责组织开展日常群体活动外,疲于应付各种事务性工作,行政执法工作往往无暇顾及。同时,基层执法人员大部分都是兼职,无专职体育执法人员,执法相对不专业。此外,市级以上还未正式批准成立体育行政执法部门(科室),致使基层体育执法得不到有效指导。

  三是体育执法工作不到位。由于体育行政执法人员的非专业性,以及体育执法经验的不足,导致执法程序把握不够清晰,执法规范性不够,对处罚结果的执行力度不强,往往注重对当事人的处罚,而对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法行为重视程度不足,执法工作不到位。

  二、强化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做法和体会 

  (一)拓宽体育执法人员构成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福建省持有省政府颁发的体育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约30人,全部为体育系统工作人员,而且分布不平衡。为此,结合县(区)一级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电等多部门合并的工作现状和基层设立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实际,我们将体育执法考试对象范围拓展到已持有省政府颁发的非体育类行政执法证人员。这类人员已经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和一定的执法工作基础,对开展体育行政执法工作将带来显著作用。截至2014年,全省已有250余名非体育类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体育专业考试并获得体育执法证,迅速壮大了体育行政执法队伍的力量。

  (二)认真组织执法资格考试

  为进一步加强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体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省体育局每年统一组织一次全省体育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截至目前,全省通过考试获得体育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共有近320名。2015年,我们将体育执法专业考试的考务工作权限下放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市级提出的考试要求,随时组织专业考试,由省局负责出卷,市级组织报名、考试和改卷,并将考试结果证明报省局统一汇总省法制办备案,成绩有效期为考试结果出来后一年。成绩合格者,一年内若通过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综合类考试,则可以申领行政资格证和执法证(体育专业);若原已持有由省政府法制办颁发的有效的非体育类别行政执法证的,可由省体育局向省法制办申请换证,以便增加体育专业执法资格。

  (三)不断强化执法业务培训

  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高低、执法质量好坏、能否依法履行职责等,不仅直接影响了依法行政落实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更是关系到体育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定期邀请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法工委领导,高校法学教授,法律顾问等,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复议等体育行政执法工作中所需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进行专题培训。针对目前执法任务最重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开办公共游泳场所执法工作,特别加强专项培训,并举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培训班。通过强化培训,体育系统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三、开展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体育法制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体育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体育执法任务的不断加重,省体育局以强化体育行政执法工作为抓手,通过召开年度全省体育法制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年度法制工作要点予以明确,同时借助执法资格考试、执法人员培训、执法监督检查等方式,使各级体育部门领导对法制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2015年进行的体育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中,大部分领导都对本单位、本系统人员报名参考和考务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和动员,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达到近300人,创历年报名人数之最。同时,各项体育法制工作都能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强调、同落实、同检查,并成为效能工作的重要内容得以强化,工作成效逐年提升。

  (二)体育市场发展逐步规范

  近年来,福建省体育产业蓬勃发展,体育市场迅速壮大,对体育市场管理规范化的更多需求,也对体育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体育行政执法队伍的壮大,奠定了体育市场管理的人员基础,包括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和监管,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和体彩代销点监督检查等,进行行政许可时对经营开放场所的严格把关,以及每年开展的以游泳场所安全检查为重点的体育执法检查,对规范体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健身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的作用,体育部门社会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简政放权工作有效落实

  根据国家、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求,省体育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分级管理、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依法应由各县(市)区行使,或者应该明确由基层行使的行政权力,都还权于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原则上能够下放的,都下放给各县(市)区。此外,结合管理实际,将涉及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检查等权限予以下放,使行政权力的运行更接地气,更显高效,更具成效。

  四、今后加强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强化考试,壮大队伍

  力争在福建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有效加强基层体育部门执法力量,在大编制控制内调整增加县(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在执法大队职能中增加体育执法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大全省体育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组织力度,扩大报名范围,增加专业类考试组织频率,并与政府法制部门主动沟通,协调做好综合类执法考试工作,确保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完成综合类考试。此外,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认真做好执法证管理工作,确保执法人员资格的有效性,力争“十三五”期间全省建立一支约500人的体育行政执法队伍。

  (二)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努力建立执法培训常态化机制,通过明确培训对象,创新培训手段,把握培训重点,不断强化队伍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打造一支觉悟高、业务精、态度好的行政执法队伍。首先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其次要严抓执法人员培训,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定期轮训、日常自学、实地交流等多种方式,强化法律理论和执法实务学习,提高队伍执法水平;最后还要重视队伍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为民服务意识,密切体育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体育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三)强化管理,规范行为

  各级体育部门首先要把所有的执法内容、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做到阳光执法,自觉接受监督,同时主动深入服务对象,加强沟通,积极指导,热情服务;其次,要做到文明执法,该办结的即时办结,该告知的一次性告知,该处罚的要坚持“有理、有据、有节”原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处罚;再次,要坚持廉洁执法,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做到公平、公正、廉洁;最后,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错案责任和违规执法追究制度,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活动,不断完善用制度管理、让群众监督、靠自我约束的有效监管机制。

  (四)强化落实,尽职履责

  目前,福建省体育系统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梳理完成并向社会公布。今后,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的落实,根据公布的权力清单内容,认真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执法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尽职履责,充分发挥体育部门行政执法职能,确保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开办安全,确保公共体育设施正常使用,确保体彩销售规范有序,确保体育事业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下良性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体育权益,有效树立体育部门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