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三个坚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福建省体育局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以政策促进放权,以服务倒逼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坚持简政放权,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将与经营高危体育项目许可和与之相近的涉及体育经营活动的备案、监管,以及公共体育设施的相关监管事项下放至市县级;取消一级裁判员等级审批,仅保留一级运动员等级审批和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审批;梳理公布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以及《福建省体育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目前,共梳理出省体育局权责事项39项,其中,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2项,其他权责事项28项;统一规范省、市、县三级体育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为各级完善行政服务中心或服务窗口,做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坚持放管结合,健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制定《福建省体育系统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福建省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一单两库”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要求和规范我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监督管理工作;出台《福建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加强对举办体育竞赛的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规范体育竞赛行为;在全省范围开展游泳场所全面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集中检查整顿活动,强化各级体育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保障群众游泳健身安全,规范游泳市场发展。三是坚持“马上就办”,健全“网上网下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加强服务优化,公布《窗口服务权力清单》告知窗口服务“办什么”,编制服务指南,告知服务对象“怎么办”,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做到受理事项“尽快办”,不断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力促窗口事项“好好办”;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运用,在减少申请材料、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的基础上,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积极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切实加快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便捷。截至日前,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包括法律法规、行政权力、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财政资金、人事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共100多条,门户网站访问量1406498人次;制定《福建省体育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审查工作细则》,细化和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依据、标准、要点和注意事项,并以细则为依托,明确廉政要求和违法违纪后果;针对省级体育类社会组织登记前置审查工作职责的新情况,主动与省审改办、省民政厅积极沟通,从便民角度出发,明确审批流程;指导市、县体育部门编制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指南,提供法律文书范本,加强对行政审批相关的年检和指定培训的清理,使省、市、县三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