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出台《福建省企业注销登记暂行办法》

20.01.2017  16:01

  该《办法》在试点基础上于今年1月4日出台,是工商总局简易注销指导意见明确后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完整统一的全省性简易注销登记办法,实现了“三个简化和两个拓宽”:一是简化登记程序,将企业注销程序缩减为发布公告和申请登记两个步骤,由8个环节缩减为2个环节。二是简化提交材料,将企业注销材料由16项减少为4项。三是简化公告方式,将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变更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公告。四是拓宽适用范围,增加了非公司企业法人和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外资企业。五是拓宽发布渠道,将简易注销公告和异议发布渠道由福建省工商红盾网升级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信息公示范围由全省拓展到全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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