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取得成效

18.04.2017  19:09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从2015年起,福建平潭、厦门在辖区范围内实行名称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福建省工商局归纳总结自贸区试点经验和做法,结合全省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同意,制订下发《推进企业名称便利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从2016年8月9日起,实施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名称全程无纸化、电子化申报。冠省名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消登记机关初审环节,改由省工商局直接核准,核准后名称全省范围内通办。相较于外省,福建的名称登记改革具有实施范围更广、便利化程度更高的特点,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好评。

  名称便利化改革实施7个月以来,总体情况良好。截至今年2月28日,福建全省共申报各类市场主体名称30.46万件,其中通过网络申报6.64万件,网络申报数量同比增幅70.37%。核准各类市场主体名称29.00万件,名称核准通过率达95.20%。名称便利化改革简化了申报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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