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专访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吴超英副检察长
【编者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福建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加快建设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部署要求,按照尤权书记提出的“深化改革要体现福建特色,把好牌打成好局”的指示精神,省直机关工委与人民网福建频道联合推出第二批“对话厅局长”策划报道,进一步推动省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唱响改革主旋律,凝聚发展正能量,把中央和福建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今天本网推出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超英的专访。 人民网专访吴超英副检察长视频链接地址: http://fujian.people.com.cn/n/2014/0508/c234469-21159131.html
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超英接受本网专访 蒋巍念摄
主持人: 吴副检察长您好,欢迎来到人民网演播室接受访谈,跟网友打个招呼吧。
吴超英: 主持人好,人民网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一批“老虎”和“苍蝇”先后被查处。那么,我们福建省的反腐败情况又是如何呢?吴副检察长,请您谈谈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总体情况。
吴超英: 好的。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按照福建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为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据统计,近三年我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432件3439人,其中大案1913件,占78.66%;查办厅处级要案134人,其中厅级15人;涉案金额7.3亿元,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5亿元。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04件67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53件,处级干部10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520万元。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我们还注重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近三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预防调查2075件、案例分析4288件,发出预防职务犯罪建议4203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及发案单位建立健全防范机制653项;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80854批次;开展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专项预防509项,涉及工程项目总金额3895亿元。
主持人: 福建省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有哪些特点?
吴超英: 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有影响的大要案数量增多,权力寻租、商业贿赂等问题突出。二是职务犯罪向国家资金投入密集的领域转移,犯罪动机趋利性明显。涉农、土地、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和医疗卫生等领域职务犯罪仍然突出,职务犯罪向掌握市场经济中紧缺资本和资源调配、审批、验收、监督的权力部门渗透。三是群体性、关联性犯罪突出,犯罪主体呈现多层级化。共同犯罪、窝串案现象较为突出。四是职务犯罪潜伏期越来越长,权钱交易呈现利益期权化,犯罪手段日趋隐蔽和复杂。五是渎职侵权犯罪数量持续上升,与贪污贿赂犯罪交织出现、相互牵连、互为因果。渎职侵权犯罪往往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群众眼见身受,危害很大,有的渎职犯罪还酿成群体性事件。六是涉民惠民等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不断增加,惠民资金成为犯罪分子“蚕食”的目标。
主持人: 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主要有哪些?能给网友们介绍一下吗?
吴超英: 可以。总的来说,职务犯罪是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权力配置不合理、运行不科学、监督不到位的原因,又有执法环境欠佳、法治化程度不高、制度不完善的原因,还与少数公职人员法治观念不强、权责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权力观有关。具体而言,发案原因主要有:一是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制约。这是导致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重要原因。二是社会结构转型期公共资源配置和管理水平相对滞后。这给职务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以致国家资金投入密集领域案件多发易发。三是少数公职人员行政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漠、以权谋私。这在渎职犯罪案件中表现尤为突出。四是管理机制欠科学,具体制度漏洞多,监督制约不到位。
主持人: 近几年福建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取得较好成效,请问采取了哪些机制来保障?
吴超英: 近几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中,强调机制创新,注重实际效果,主要采取如下几种机制来保障:一是深化整合侦查资源机制,有效提高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整体能力。发挥省、市检察院在办案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设区市检察院主体作用,加强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侦查力量和技术装备的统一调配、侦查活动的统一指挥,运用交办、参办、督办、指定管辖等方式,发挥侦查的整体合力。二是将专项工作与“抓系统、系统抓”紧密结合。对跨区域、涉案人员多或者带有普遍性的案件,适时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查办行业、系统性职务犯罪,以形成规模效应,增强办案效果。坚决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案件等。三是强化检察机关内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侦监、公诉、监所等职能部门之间的线索发现、移送、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四是完善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意见和措施,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和纪委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反渎职侵权合力。五是积极探索和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侦查部门在依法查办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治本和制度建设,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紧密协作、良性互动,深入剖析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和原因,提出预防对策建议,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主持人: 检察人员既是反腐败的勇士,同时也是腐败分子拉拢腐蚀的对象。请问检察机关是如何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和反腐倡廉,确保办案力度不减?
吴超英: 近几年,我们把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确保反腐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不减、质量提高、效果增强。
首先,我们进一步落实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建立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检务督察、人民监督员等制度,促进办案件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其次,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俗话说的好:“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要想取得反腐败的成效,必须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使检察人员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嫉恶如仇,刚正不阿,公正执法,廉洁办案。2013年初,福建省检察院党组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治“四风”活动中,按照何泽中检察长的要求,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两提升三过硬”建设,以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和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和执法公信力。2014年,省检察院党组又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和“三严三实”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明确提出要守住防止冤假错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廉洁自律“三条底线”。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着力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推动“一岗双责”落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主持人: 谢谢吴副检察长接受人民网访谈。
吴超英: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