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王金文等职务任免的报告

05.08.2014  16:47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适应检察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现提请:

一、批准任命王金文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免去陈建章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李伟、林建江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审议。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

2014年2月24日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