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

29.09.2015  16:19

(2015年9月25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内容与上位法没有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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