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公告

10.10.2016  16:07

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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