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6.09.2015  11:43

(2015年9月25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修德所作的《关于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经过审查,决定批准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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