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7.09.2015  03:19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5年9月25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修德所作的《关于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经过审查,决定批准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