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起 福建省交通违法罚款可以用手机交了

08.11.2015  10:56

  海峡网11月8日讯(海都记者 夏雨晴)记者昨日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使用平台多渠道处理道路交通违法和缴交罚款,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2015年11月11日起,正式启用“福建省网上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缴纳信息平台手机客户端”,市民可通过手机市场搜索“福建交通罚没”,下载或扫描二维码进行安装。

  据了解,该平台手机客户端可按照车辆信息或者处罚决定书,查询到我省机动车违法记录详情,并可查看图片(对未处理未缴款的违法行为,交警将提供3张违法证据照片),市民通过客户端对无记分的违法记录进行处理及缴纳罚款,同时,记分违法记录在窗口办理并取得处罚决定书号后,也可直接在手机客户端中缴纳罚款(手机端在线支付支持以下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