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严厉打击无证盗采稀土行为

28.03.2016  12:18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加强2016年度稀土矿和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对无证盗采稀土矿行为,一经发现,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100%上报县级政府关闭;对以各类工程建设为由,未经批准擅自回收利用稀土资源的,一律按无证开采予以查处并取缔关闭。

  通知强调,要定期对稀土和钨矿山企业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稀土和钨矿山企业超指标生产、将开采配额指标转让给他人、擅自扩大生产规模、不按规定上报数据、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要督促稀土和钨矿山企业建立健全“一账三图”以及生产销售台账和原始生产日报表等有关制度。(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