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绿又得利 福建生态文明改革成果落实到百姓身上
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环境治理向农村延伸……福建不断推动生态文明改革成果落实到百姓身上
2016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福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探路者。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不是一顶好看的帽子,改革的关键在于群众有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生态红利。”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改革试验,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让老百姓享受更多生态红利,是福建生态文明改革重点之一。
福建的森林覆盖率65.95%,多年来居全国首位。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态区位发生变化,一些商品林被划入重点生态区位禁止砍伐,林农面临着守着满山的林木却不能变现的尴尬。为破解生态保护和林农利益间的矛盾,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将重点生态区位内禁止采伐的商品林,通过赎买、租赁、置换、改造提升、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改革方式调整为生态公益林。让原本待砍伐的商品林,变身为清新福建的“绿色不动产”。
“那片林子都20多年了,砍了还真舍不得。多亏了赎买政策,我们不用砍树、卖树,就把钱挣了。”永安市西洋镇旧街村林农罗范钦高兴地说。今年,他又投入10多万元,造了100多亩新林。“现在的政策这么好,我要多种一点,养老还要靠它们呢。”
生态得绿,林农得利。开展赎买试点以来,全省重点生态区位的7.2万亩商品林得到有效保护,节约了50万立方米采伐限额,既保住绿色森林,又保护林农的钱袋子。今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福建省重点生态区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明确“十三五”期间实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面积20万亩。
同时,为破解“保了生态、饿了肚子”“下游受益、上游牺牲”的尴尬,近年来,我省建立森林、流域、重点生态区域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形成长效的补偿资金投入制度,走在全国前列。去年,全省投入补偿资金达35亿元,大部分补偿到流域上游欠发达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让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有更多获得感。
去年12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流域、森林、海洋、湿地、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其中,力争2020年生态流域补偿资金比2015年翻一番。
“生态文明改革不仅让城市变美,更要向农村延伸,推动改革成果落实到每一座青山、每一条绿水、每一片蓝天、每一座民居和村落上。”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改变农村“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窘境,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力度治理农村污染。仅2016年,全省就投入21亿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同比增长10%。目前,全省929个乡镇中,已有564个乡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82个乡镇建成垃圾转运系统,1382个村庄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福安市潭头镇经环境整治后,乡村颜值大大提升,有两个村分别被评为“全国最美休闲乡村”和“中国传统村落”。良好的生态环境陆续吸引多个大型特色休闲农业和文化旅游企业前来投资发展。“以往农闲时要外出打零工,现在游客多了,自家门前就能挣钱。”潭头镇大庄村农民陈玉弟高兴地说。
在厦门集美区,经一年多整治,曾经黑臭的集美许溪变清澈了,芦苇摇荡、黄牛嚼草、白鹭盘旋的美景又出现了。外出的村民们回来了,生态休闲农业如火如荼,集美成为人们口口称道的“极美”。
越来越多的乡村开始回归山清水秀,重拾乡韵乡愁。根据部署,今年全省要完成1300个以上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省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到2018年,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所有建制村建立生活
【编辑姓名:施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