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率先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中新社福建分社-福建新闻网报道
福建新闻网福州8月23日电 (龙敏)以65.95%的森林覆盖率位居中国首位的福建,成为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先行者和国家生态文明改革先行的“试验田”。
23日,福建官方媒体全文刊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简称《福建方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林向东指出,今年6月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上,福建被确立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率先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这是考虑到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较好,多年来持之以恒实施生态省战略,取得了积极成效。
《福建方案》提出了试验区两阶段的主要目标:到2017年,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在部分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到2020年,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造出一批典型经验,在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全国前列。
为实现此目标,全文约万字的《福建方案》勾勒了6个方面的26项具体改革试验任务,包括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建立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等。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研究报告指出,《福建方案》中有关的改革试验聚焦重点难点问题,为其他地区探索改革的路子,如开展省级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等。
上述报告指出,方案发挥地方首创精神,开展一些具有福建省地方特色的制度试验,如继续推广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和全过程全方位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建立完善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和促进上游欠发达地区发展为导向、统一规范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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