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队伍建设

18.11.2015  20:13
  

福建局自2005年成立以来,始终把“”和“”的要求贯彻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坚持从严抓班子带队伍、从严抓党建促业务、从严抓创建促有为,努力培养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全面履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责奠定坚实的基础。

强化思想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以深入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煤监机构”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系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信念、艰苦创业、敢于担当、爱岗敬业、服务发展。扎实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每年组织理论集训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期“道德讲坛”、“国学讲坛”,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由党组成员上党课、处室领导作业务辅导、年轻干部交流学习体会,弘扬正气,坚定信念,激发工作热情。积极培育“以尽责求和谐、以奉献求和谐、以诚信求和谐、以廉洁求和谐”和谐理念,“团结协作、进取有为、清正廉洁”机关核心价值观得到大力弘扬。

强化人才培养,营造有为环境。局党组始终坚持尊重人才、倡导创新,营造一个和谐有为的工作环境,使每位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得到发挥,在实践中得到锻炼,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实施大规模培训干部规划,积极选送干部参加参加党校、行政学院脱产学习,参加任职培训和支部书记专题培训。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根据干部职数,及时提出培养、选拔和任用计划,严格按程序公开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两评议一报告”民主测评中,已连续5年满意度在95%以上,其中有4年满意度为100%。高度重视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推动岗位交流、挂职锻炼、下井跟班学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必要台阶、递进式培养和长期历练,使一批年轻干部得到成长进步。全局同志通过强化自学、集中培训、一线跟班、互帮互教、专题研讨等方式,全面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增强煤矿安全监察实践能力,做到在工作中既相互学习、相互配合、齐头并进,又独挡一面、争先创优,出色地完成了各类急、难、险、重任务。

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根据省情矿情,每年突出解决好一至两个重点、难点问题:2006年防治煤矿水害隐患,全面启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2007年防治煤矿顶板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2008年全面推动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实施“科技兴安”战略;2009年突出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2010年重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全面推动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培养;2011年全面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推动煤矿企业达标建设;2012年深化煤矿“打非治违”,全面推动煤矿安全文化建设;2013年突出贯彻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和“百日整治专项行动”;2014年重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我省《实施意见》(闽政办〔2014〕47号),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年活动;2015年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煤矿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始终坚持抓重点、求创新、出实招,各项工作都环环相扣,干一件事成一件事,抓一件事有一件事的成效。坚持实事求是,把国家政策与福建实际相结合有效推动工作。针对福建煤矿井型小,瓦斯低的情况,积极申请国家支持,2007年保留3万吨井型矿井,2018年保留6万吨井型矿井,并推动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措施到位,隐蔽致灾因素到位,事故防控到位,矿区社会稳定到位。针对福建煤矿走向短,巷道小,主要灾害是透水的特点,积极申请国家批复符合实际的紧急避险建设方案,既利于事故逃生和救援,又为企业减轻了负担,针对福建煤层薄等特点,积极向国家沟通汇报,将工作面布置相关建议纳入新修订的《煤矿安全作业规程》。

坚持支持基层、服务企业,持续开展“宣传培训、监管服务、智力支撑、调查研究、解困帮扶、下放权限”等“六下基层”活动,深化结对帮带,组织专家为企业开展技术会诊500多矿次;在2010年主动下放6项行政审批权的基础上,坚持“权力下放、标准不降”,加大延伸检查和指导力度;在本局审批环节,深化“马上就办、办就办好”,采取时限预警、超时警告、日常考核的办法,缩短行政审批工作日,为企业节约办矿成本。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克服下无分局、人员编制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实际困难,充分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优良作风,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不断进取、扎实工作。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出台了《局党组议事规则》、《行政工作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43项工作制度,下发17份规范性文件,编印《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手册》、《机关日常管理制度汇编》、《业务工作制度汇编》,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工作格局。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集体决策能力和组织领导水平,凡涉及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工作、煤矿安全监察、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审批、重要行政经费开支等事项,均由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记实考核、谈心谈话、群众接访、应急值班等日常管理制度,全面推动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财务审计、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核实等监督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效能检查和工作巡视,促进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强化严格自律,建设清正廉洁队伍。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建立“一岗双责”机制。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全力支持纪检组加大监督力度;班子成员既抓好业务,又管好分管处室的廉政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一把手”、班子成员带头做起,每位干部职工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共排查工作岗位23个,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86个,制定防控措施123条。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聘请了18名廉政监督员,每年不定期召开廉政“点评会”,邀请廉政监督员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点评;纪检组、监察室定期走访煤矿,适时参与执法和事故调查,拓展监督渠道。建立家属子女提醒机制。每年开展一场“贤内助、廉内助”座谈会,组织全局干部家属参观榕城监狱警示教育基地,中秋、春节前向干部家属寄一封廉政倡议书,每周一上午向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发送一条廉政警示短信,做到提醒与预防工作“润物有声”、长抓不懈。建立执法对象测评反馈机制。纪检组、监察室每半年向基层煤管部门、廉政监督员及部分省直单位、煤矿企业发出征求意见函和测评表,对我局执法效能和廉政情况接受评议。执行“廉政监督卡”制度,监察人员每次下基层必须向监察对象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告知我局“十个不准”,主动接受监督。

福建局组建10年来,福建煤监局班子不断充实,主要领导作风务实、严格自律、带头示范,班子成员团结和谐、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凝聚力、战斗力较强。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连续5年满意度为100%,在全国26个直属省局排名第一。全局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在工作中得到锻炼,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多年来始终保持昂扬的士气,做到勤政廉政。10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涉及本局工作人员不廉洁的案件。省党建工作考评小组评价福建煤监局党员干部队伍“有朝气、有正气、有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