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被授予阳光价费公示示范单位

25.11.2015  10:54
  

      日前,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被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和福建省企业减负办授予“阳光价费公示示范单位”。

      据了解,长期以来,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和安全技术中心认真执行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收费标准,严格实行亮证收费和“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培训考试收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