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深化煤矿安全改革创新

12.06.2014  11:59
   一是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推动煤矿整顿关闭,广泛开展国办发〔2013〕99号文和福建省政府《实施意见》宣贯活动,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小煤矿淘汰退出机制。
      二是加快安全质量标准化提升建设。从今年起启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三年提升行动,出台了《指导意见》,加大政策激励和资金扶持力度,强化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稳步推动运用一批符合小煤矿特点的新技术、新装备,加快推动井下支护改革,逐步推进机械化开采。
      三是突出煤矿水害治理。联合省经信委、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做好煤矿水害防治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省煤矿全面开展重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目前已组织推动一批水害比较严重的矿井开展试点治理建设,通过推广运用一批新技术、新装备,积极探索水害治本之策,严防严控煤矿水害事故。
      四是建立完善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隐患分析问责制度,加强统计分析、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管,完善隐患治理效果评估,层层建立和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公告、黑名单制度。
      五是积极推动基层监管责任落实。今年来已5次组织对基层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监督,强化联合执法,指导帮助基层监管部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对2个基层煤管部门进行了约谈。(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