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好11月22日总局视频会议精神
23.11.2015 11:39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立即将黑龙江杏花煤矿“11.20”事故及总局视频会议精神通过手机短信平台通报全省产煤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安监煤管部门负责人和全省煤矿矿长,要求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二是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年终岁尾,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有丝毫松懈。重点检查煤矿是否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五假三超”(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等形式逃避监管监察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等制度,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和五个严禁”要求。
三是由局领导带队开展督查,从23日起分3个检查组,赴龙岩、三明、泉州开展督查、检查,对上半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
四是结合福建实际,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强化火灾防治,立即开展针对皮带运输系统专项检查;加大井下机电设备检查力度,严禁非矿用设备入井;加强下井人员入井检身制度,彻底杜绝烟草和点火物品带入井下;严禁井下电焊等作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地面防火工作。强化水害专项治理,组织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做好矿区内老窑、采空区和含水层等有关水文地质调查核实,井下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开展水害专项技术论证,严格落实井下作业人员透水预兆必知必会、有疑带薪停产(工)撤人、报告奖励和核实论证等三项水害防治制度。加强顶板和人车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推广运用前探梁技术,按照规定架设支护,严禁空顶作业。(综合处)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3.11.2015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