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07.11.2014  17:03
   福建煤监局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始终突出“严字当头”,坚决杜绝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慢的现象。凡是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引发事故的,一律从重予以行政处罚;凡是存在监管人员明显的不作为、失察失管等情节的,一律依法追究监管责任。今年以来累计查处5起煤矿事故,均已按期结案,依法追究了44名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其中:建议追究党(政)纪处分6人,撤销了7名事故责任人的安全资格证,责令停产整改5次,对6名事故责任人和5个事故责任单位依法实施行政罚款,累计金额118.8万元。(事故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