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关于告知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函

01.08.2014  22:13
    

福建煤监局关于告知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高陂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函

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依法对符合延期条件的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矿予以延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王锦才,经济类型:国有控股,证号:(闽)MK安许证字﹝2008﹞K031,许可范围:煤炭开采)。

专此函告。

附件:省直有关单位名单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省直各有关单位名单

省经贸委、国土资源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安监局、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