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中院支持台企全面复工复产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日披露,该院在不放松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精准安排审判工作,及时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为支持台企全面复工复产送上了“定心丸”。
近日,一台企因内部调岗引发劳动争议。复工在即,纠纷再持续可能带来同行业连锁反应,漳州中院迅速依法作出判决,支持合法调岗,有效维护了台企复工秩序。
台企某生产企业,在一次内部调岗中,辞退了三名员工,引发劳动争议,三名员工不服一审判决,均向漳州中院提起上诉。
由于还处于战“疫”关键时期,且多数台企正忙于复工筹备,主审法官研判,来自各地的员工因疫情影响返岗时间不一,还会出现新的调岗需要。这三个案件谁是谁非如果不能及时判断,将直接影响企业复工秩序,其他企业也将因同类问题受到影响。
合议庭当即决定采用书面审理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向双方当事人发送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案件调查函等,做到简化诉讼程序,不降低审理要求。
经审查,该企业系因市场因素进行产品重心调整,缩减部门,从而对员工进行调岗。调岗后工作地点、时间、报酬均未变化,且通过工会听取员工意见,并组织进行新岗位培训。
该企业的调岗理由正当,程序合法,而三名员工在长达二个月中拒绝交接工作且破坏工作秩序,经两次记大过处分仍不纠正,企业因此解除与他们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2月28日,漳州中院及时作出生效判决,驳回员工关于认定公司解除合同违法并支付赔偿金的请求,为维护台企复工秩序提供了案例支持。
台企某机械公司向银行贷款900万元,并以其企业厂房及企业用地等财产进行抵押。2019年11月贷款到期,该机械公司未履行还本付息义务。银行向漳州中院提起诉讼,并于2月27日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查封、扣押、冻结该公司价值人民币900万元的财产,并提供担保函。同时银行还提供了该公司企业基本账户、公司厂房内原材料、成品以及公司土地厂房信息等财产线索。
经办法官接到申请后,迅速进行审查,认为银行的诉讼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但目前正值疫情复产期间,如果冻结企业基本账户或扣押企业正在使用中的原材料、成品,将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企业复工复产难上加难。
漳州中院相关负责人称,该院坚持从疫情防控、恢复生产、服务大局出发,经过认真审查,发现某机械公司提供抵押的企业厂房及土地评估价值已超过银行申请保全金额,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漳州中院裁定仅对企业厂房及土地采取登记查封的措施进行保全,限制转让、抵押,不影响厂房及土地的正常使用。
该负责人表示,此举不但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尽快恢复生产,同时也为抗击疫情、保障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林娟娟)
【责任编辑:洪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