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深化港航改革“在持续”

12.01.2015  19:54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召开2015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视频会议,提出继续深化完善港口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全省统一高效的港口行政管理体制。

  据了解,2015年,福建省港航计划完成100亿元,新建厦门港海沧港区22-24号泊位等10个项目,建成平潭金井作业区3号泊位等8个项目;新增泊位11个,新增货物吞吐能力2000万吨;港口完成吞吐量5.2亿吨、集装箱1320万标箱。

  2015年,福建省港口持续深化港航改革,通过创新港口建设开发机制,强化港口岸线资源管理,培育龙头企业和航线,建立航道等公共基础设施建管养机制等措施,坚持高强度开发、低速度扩张,整体推进沿海港口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联动发展,集中建设“两集两散两液”核心港区。

  会议提出,支持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公司发挥省级投融资平台作用,对重点岸线或强制回收岸线进行收储性开发;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项目预审前置手续,严控岸线审批权限;集聚要素,研究出台引导和约束性政策,本着相互协作、利益共享的原则,促进各种要素向重点港区集聚,大力培育开辟新航线;研究出台以“省市共建、地方为主”的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以港口部门为主的管养机制。同时,精简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将涉及航口工程项目建设与运营的具体审批与管理事项,下放至设区市、港口管理局行使。

  (廖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