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让群众在司改中有更多获得感
11.03.2016 20:09
本文来源: 法院
惟其艰难,更显担当。福建省各级法院严守公正底线,提速创新步伐,持续正风肃纪,打造过硬队伍。
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省法院聚焦目标,勠力同心,砥砺前行。
执法办案战“洪峰”
“忙,太忙了。”2015年,对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东海人民法庭审判员陈奕辉而言,“忙碌,是这一年最深刻的印象。”
“有时,一天要开10个庭。回到家里,人都累瘫了。”办案的压力如影随形,“半夜醒来,一想到堆积如山的卷宗,就再也睡不着了……”
40多名一线法官,1.3万件案子——这是去年丰泽区法院的案件统计数。
而在地处偏远山区的基层法院,同样面临收案近乎翻番的压力。“案件就像滚雪球,不加班加点,就越积越多”……
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类矛盾纠纷增多以及立案登记制实施等因素的影响,去年,福建法院收案“爆表”,总量突破70万件,创下历史新高。
凡事预则立。福建法院选择迎难而上,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齐心迎战诉讼“洪峰”。
全省法院优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让更多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各级法院院长、庭长带头穿起法袍、拿起法槌走上办案第一线。去年,由他们主审、担任审判长或参加合议的案件达35万余件,占全省审执结案数的55.29%。
福建法院坚持公正高效均衡结案,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加强司法公开民主,不断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法院结案数近64万件,同比上升18.4%。其中以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方式办结案件17万余件。全省708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6575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0.25%。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89%,二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到98.49%。
改革挺进“深水区”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这一年里,福建法院司法改革蹄疾步稳、亮点纷呈。全省法院突破思想藩篱,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立案登记制、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人民陪审员试点改革、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帮扶机制……一批改革成果落地生根,并逐渐释放红利。
作为全国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单位,福建法院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制定实施《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处在化解矛盾第一线的人民法庭成为全省推行办案责任制的“先行军”。2015年1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此提出22项具体举措。9月21日,省高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率先全面推行合议庭审判责任制改革试点,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
福建法院还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10月25日上午9时,福建试点法院首次法官入额考试分别在福州、厦门、南平3地考场同时举行,首次法官入额选任正有序推进。全省法院还积极推动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司法改革全面落地投石问路。
群众多了获得感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既是一句承诺,更是一份责任。
福建法院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去年9月21日,福建高院打破诉讼服务领域的行政区划限制,在全省推行跨域立案服务。从“面对面”到“键对键”,从“两地跑”到“一站了”,群众真正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立案服务。跨域立案工作实现从“泉州模式”向“福建样本”的跃升。
一年来,全省法院还通过推进网上预约立案、网上全程调解、网上申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促进诉讼服务转型升级,让一站式、全景化、智能型的服务理念贯彻到办案办公等各项工作中,全力推进福建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实现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司法不仅要公正,还要以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呈现。深化司法公开的力度、广度和深度,福建法院步履坚定。全省法院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各地法院依托信息化手段,着力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的优化升级,积极完善远程立案、语音查询、网上办案、在线服务等便民功能,群众网上掌上观看庭审、查阅信息变得触手可及……
作风建设不停步
林欣欣,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嘉达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细纱挡车操作教练。她同时也是福建高院聘请的人民法院监督员。
“人大代表”和“监督员”的双重身份,让她与法院工作有了更多交集。她告诉记者,自从担任了人民法院监督员,她多次受邀参加福建高院组织的明察暗访活动。“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基层,确保暗访发现问题真实、具体。”
福建高院通过构建探索建立网上督察、实地暗访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大督察”工作机制,动真抓早、落小落细,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推进作风纪律督察,坚持向不良司法作风“亮剑”。
2015年,福建高院开展纪律作风大督察1200多场次。针对查摆的问题,该院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 “回头看”,制定整改清单,着力修枝剪叶,持续整肃作风。
全省法院还从制度创新上发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织密严以用权的制度笼子,筑起权与法之间的“防火墙”,约束着每一名法院干警严以修身、用权、律己。
“福建法院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弘扬清风正气,涌现出詹红荔、黄志丽等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先进典型。”林欣欣代表说,“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在不断提升。”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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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6 20:09